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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0-05-15 20:34: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15日讯:5月10日上午,陕西省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平均每月增加122.5元。

 调整方案决定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工资区每月从600元提高到760元;二类工资区每月从560元提高到680元;三类工资区每月从520元提高到630元;四类工资区每月从480元提高到580元。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按区域进行调整。

四类适用范围划分

  一类区包括9个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

  二类区包括30个县(市、区):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杨陵区,榆林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礼泉县、武功县、乾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旗县

  三类区包括40个区县:西安市长安区、户县、临潼区,安康市汉滨区,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陈仓区、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凤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

  四类区包括28个区县:西安市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旬阳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汉中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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