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5-7-8
会员:袁龙
咨询内容:本人是成都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社保在成都市新都区购买。现由于公司原因,安排出差到贵阳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同属于贵州通源集团),7月4日17:30左右,上班期间由于地面湿滑不慎跌倒,摔断4颗牙齿(没有掉),遂到贵阳市口腔医院诊断接受治疗,询问医生治疗、补牙、修复、美化下来可能会花掉近万元,目前正在接受前期治疗过程中,自己已支付治疗费用近千元。向公司反映情况后,公司通知需要尽快回成都市新都区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请问此种情况能够鉴定为工伤么?是否能赔付所有费用?在异地医院接受治疗的
律师回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报销范围内的,社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