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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7-8
会员:李音
咨询内容:父亲去年4月工伤住院(住院期间,医疗费公司出的,每月发了930工资,及部分伙食费)。今年1月出院。上个月工伤鉴定为5级。因为公司为私人企业,所以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父亲今年57岁了。工作一年期间公司至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且父亲在职时工资为4000多,买保险时上报工资为1960。而且。父亲这个伤以后还存在复发的可能性。想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住院期间我妈妈照顾我父亲的费用怎么算?上报工资差,导致的赔偿金额怎么算?未为员工购买社保怎么算?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的护理费
律师回复:如何处理都有利有弊,你自己斟酌。我个人建议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影响你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没有派人护理的,应当支付护理费。工伤待遇差额一般单位承担。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费用不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