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5-7-2
会员:杜德伟
咨询内容:公司有一员工工作期间受伤(医院确诊为右手第2指远节指骨粗隆骨折),受伤后立即治疗,治疗1月余仍在治疗的情况下,伤者自行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有书面证据),上班1月余后被上班的公司辞退(事后被我公司知道),被辞退后伤者作伤残鉴定为10级,伤者现要求本公司赔偿。请问:1、伤者的情况可以评为10级吗(如果正常治疗在医学上可以治逾的情况下,能评级吗):2、治疗期间私自到另外单位上班加重病情对评级没影响吗:3、上述情况伤者的责任有哪些 4、如果仲载公司会有哪有赔偿。5、如果申请重新鉴定有必要吗?谢谢
律师回复:1、一般为十级伤残。2、这个是医疗技术问题;3、工伤待遇跟本人责任没有关系;4、赔偿项目比较多,请看本网站工伤保险条例;5、没有太大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