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20-7-16
会员:王丽
咨询内容:云南昆明:2018年2月27日21点自己骑自行车正常行驶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致我股骨颈骨折,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次日赔偿3000元后责任人消失(经了解此人为昆明流动人口,估记无赔偿能力),首笔住院费因无调解书,也未上诉社保局未赔付.2019年11月入院取除内固定装置,工伤伤残鉴定9级,申请工伤残补助金时,社保局也提出要调解书或法院起诉.请问目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征取最大权益.
律师回复:侵权人赔偿款项扣除,其他的走工伤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