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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0-7-11
会员:王德忠
咨询内容:你好律师:我弟弟是2016年9月份在煤矿井下发生的工伤,左小腿腓骨骨折,因回复慢,经医生诊断到了2019年5月取出内固定钢板,2019年9月份做了工伤鉴定为九级,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完,请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工伤事故的上年度还是伤残鉴定时的上年度或者是今年处理时的上年度?另外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从仲裁时算起还是从伤残鉴定时算起?谢谢给予解答。
律师回复: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上年度,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明确提出,什么时候提出解除就以什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