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20-7-8
会员:张湘英
咨询内容:单位组织的体检活动没有统一规定时间,只是要求个人在统筹好日常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并自行领取体检报告。职工在取体检报告时,由于身体不适,在体检医院体检部就诊后,由于想住在单位附近的医院。回到单位楼下后,就去停车的地方休息了。下班后才回家,于当晚凌晨突然发病死亡。 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活动,是不是工作岗位的延伸? 在体检医院就诊,是不是突发疾病的初始时间?
律师回复:你的情况在实务中肯定是存在争议的,但是个人观点认为单位组织体检属于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突发身体不适已经及时就诊,就诊时间应作为工伤保险条例中48小时规定的初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