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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0-5-23
会员:张清念
咨询内容:2019年11月30日在孝感安陆的项目上将右脚除大拇趾外的其他四根脚趾切断,现已接上并在单位上班。单位和我自己都没有买保险,单位就把医药费全部付清。目前我应该怎样向单位提交相关赔偿事宜
律师回复: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则属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应由单位向你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你可以起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