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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0-5-9
会员:小红
咨询内容:企业在2019年9月为职工缴纳1险工伤险, 该职工于2019.10发生工伤, 企业申报资料社保部门, 在理赔款没收到之前,2019.11月 企业减掉该职工的1险,此笔理赔款在次年4月收到。请问在没获得理赔款时社保部门不应该同意减掉1险吧,即使企业报减,保险也不该减吧,毕竟理赔款企业没有收到, 应该是企业收到理赔款后才能减掉吧。请问是社保部门的责任还是企业的责任。
律师回复:告诉我你的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