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20-4-13
会员:姚建林
咨询内容:2016年2月23号夜班井下作业过程中从三米高处坠落一钢梁砸伤右脚,经检查右脚第二,三趾骨,跗骨,舟形骨不同程度骨折和脱位,趾骨粉碎性骨折,内置固定术L形钢板、克氏针、螺钉固定。分别于2016年8月份,2017年2月份及首次手术一年内共做三次手术,给本人造成严重身体创伤,服药期过长,导致药物性脂肪肝,目前还没康复。治疗期间单位负责人曾两次阻止我报工伤,并许诺康复后给转正,且没有任何赔偿费用,后来单位于2017年5月份让我回矿复工,在井下从事排水作业,长达一年时间,这期间右脚一直轻微疼,后经拍片和CT检查,确定为创伤性关节炎,伴随组织囊肿,因为我不懂法律法规,一直拖到现在。我想问问,我这样的情况有可能要回赔偿款吗,没报工伤,也没做鉴定,如果能,按几级工伤,能陪多少钱,现在我还在单位上班,但是没有给我兑现承诺,没有转正,还是一名劳务派遣工。
律师回复:由于你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导致工伤维权的程序已经无法启动。可以联系我们投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