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20-4-8
会员:赵杰
咨询内容:您好,我事故发生于2017年11月26日(工伤认定时间),工伤部位左尺骨鹰嘴骨折,手术打了钢板(有工伤决定书) 第一次,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时间:2018-09-29,结论:延长停工留薪期至2019年2月底(2018年11月20日); 第二次,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时间:2019-02-27,结论:延长停工留薪期至2019年9月底(2019年03月18日); 我是一个来自工地的农民工,跟包工头口头过200元一天。我不知道仲裁的时候怎么主张自己的工资,怎么根据工资主张停工留薪期待遇?还有请问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
律师回复:1、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约定工资数额的,可以按照约定数额主张;如果无法证明的话,可以按照实发工资平均数额主张;上述都无法证明的按照社评工资主张。
2、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