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20-4-6
会员:曾杰
咨询内容:我父亲曾光华在2019年3月20交了15000元押金和每月7500元的租金后,在上海驰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处租赁了上海申联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的沪G U0136出租车车开始运营。直到 2019年4月2日20点30分左右,我父亲在浦东国际机场等客时去上厕所,突发疾病昏倒在厕所,被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并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3:10分左右死亡,诊断结果为: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民警让我们和申联出租车公司到派出所交接遗物以及归还出租车。上海申联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周副总,民警将我们带到一个有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的会议室,和我们双方进行面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中民警问周副总公司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周副总说我父亲只上了10天班,工伤保险还没来得及买,并且承认有事实劳动关系,民警说没买保险那就只有你们公司自己承担责任了,于是周副总让我们报出赔偿金额,我们对工伤的赔偿标准不了解所以没有报出具体的金额。在谈话中我们看出租车公司这边也比较诚恳的在处理我父亲的善后事宜,我们就没有为难他们让他们将出租车收回,而且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也记录下了谈话过程,也不怕他
律师回复:不知道你们现在是否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如果到今天还没有申请,那么已经过了申请时效!如果已经申请下来了工伤认定,19年的赔偿数额大概在70多万,我们可以代为计算详细的赔偿标准,可以电话联系我们177314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