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5-6-26
会员:高同志
咨询内容:北京工伤职工如何再次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我是一名因工负伤致残职工,发生事故已经17年了,2002年因看到公司因工负伤管理规定进行了第一次工伤等级鉴定是3级残废工伤七级。现在又过去了13年我想再次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可去年单位让我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我因上学十年十年文革,确实没有学到什么,因为当兵错过了考大学的机会。因此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好,我想再次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可单位不联系,可工伤等级鉴定必须单位联系,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因工负伤职工在得到部分保险赔偿后工伤事故赔偿是否还应有,听说当年是2万元的补
律师回复:工伤等级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以前咨询的,我已经给你答复过了。还有不明白的,打电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