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14
会员:孤独风
咨询内容:1;星期天加班受伤,我右手中指与环指被切出一关节。车间认为工伤。但上报工伤时与受伤时环境场所不复,我能签字接收吗?2;我是车间管理人员,受伤当天车间负责人安排我机器操作时受伤的。请问车间负责人有责任吗?3;我是领车间效益工资,但我现在是休病期间能领到多少[那份]工资呢?春节将至,我能领到年终奖吗?4;工伤鉴定为十级,但我一次性拿到多少赔偿呢?还可以找单位吗?
律师回复:1、请载明你具体要签收的是什么。2、其不承担责任。3、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你受伤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4、一次性大概5万左右。解除后不可以在找单位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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