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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2-1-14
会员:邓书昌
咨询内容:我在一间毛织厂上班,2011年8月11日受工厂老板的指派送样板,途中遇车祸受伤,由于工厂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厂方就一直没有为我申请工伤认定,我只好自己去申请,但由于没有和厂方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局不予办理,由于事发突然,在住院其间,厂方将能证明我是本厂员工的证据都已销毁。并在本人在家养伤,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工厂搬走,将工人遣散,这样我连一个能证明我是本厂员工的同事都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若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建议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