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3
会员:邹光华
咨询内容:工作时被重物砸到导致手腕骨折和大腿肌肉损伤。及治疗后,大腿基本康复,但手腕还没恢复自如,影响日常的生活及劳动生产。这情况的工伤及赔偿该怎样。特此咨询各位专业人事。
律师回复:建议先工伤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待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实际发生医药费、停工留薪期、本人工资、地方标准等确定赔偿数额,具体赔偿项目参看《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孔律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