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5-6-18
会员:万蓉
咨询内容:张律,你好。是这样的,我姑父在广西桂平搞建筑,从三楼摔下去,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肾脏及肺部出血,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半个月转入普通病房。事情已经过了个把月了,现在医院及逮建筑老板催促出院,已停药停诊,经检查肾脏内尚有淤血,骨折处也无愈合,现在老板只肯赔偿两到三万元,请问,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途径又是怎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可以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索赔工伤待遇。单位拒绝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