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规则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适用
- 无存活可能,因过度抢救48小时外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 法院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的认定规则
- 工伤保险基金拒绝先行支付,法院判决其违法
- 梁某诉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中止案
- 最高院及地方法院关于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意见
- 未及时抢救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认定中的事故
- 因交通事故间接诱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标准
- 特殊疾病一开始就享受24个月医疗期吗?
- 因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工伤
- 职工本人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
-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续)
-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年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 最高院关于补缴社保争议的四个答复意见(附判例)
- 最高法公报案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仍需支付?
- 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倾向意见汇总(民事审判信箱汇编)(上)
- 最高院: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劳动关系的5个裁判要点
- 最高院答复: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无劳动关系
- 常州中院:《社会保险法》第41条与第42条不是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10个裁判观点(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