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答
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保机构承担哪些赔偿项目?
作者:张士谦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20-6-22人气:1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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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伤骨折了,单位给我参加了工伤保险,受伤以后,单位给申请了工伤认定,我也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了,现在要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想问一下哪些赔偿项目是由社保机构来承担的?谢谢
张士谦律师解答: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社会保险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在这里我统一的说一下:
由社保机构承担的赔偿项目:
1、治疗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
2、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治疗的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
4、安装假肢所发生的工伤辅助器具费;
5、因工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甚至生活护理费;
6、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所发生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甚至供养亲属抚恤金;
8、劳动能力鉴定费;
对比,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我们不难发现,因工死亡的,全部的工伤待遇是由社保来承担的;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待遇中绝大部分是由社保来承担的;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当中大部分是由社保来承担的。
也就是说,职工受伤越严重,单位承担的越少,这也体现了工伤保险分散企业用工风险的作用。
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企业,请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不仅为了他人,也是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