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江门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公告
作者:来源:时间:2020-3-20人气:602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我院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我院现场办理仲裁申请、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尽量改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邮寄等方式办理,我院会及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本院咨询电话:0750-3935265,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请凡到我院现场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在一楼设置的受理台或咨询台进行办理,并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四、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