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关于调整湛江市2018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10-19人气:2099

关于调整湛江市2018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湛人社〔2018〕16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局、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财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稅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107号) 《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 府2018〕218号>《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8社会保险年度(2018 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004元/月,下限调整为2692元/月,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5525元/月,下限调至4140元/月,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5525元/月,下限调至3105 元/月,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四、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5525元/月,从2018年7月 1日起执行。

五、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5525元/月,从2018年7 月1日起执调整为1410元/月,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