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云南省关于铁路 公路水运 水利 能源 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5-16人气:2010

(云人社发 〔2018〕26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八部门转发国家六部门

关于铁路公路 水运 水利 能源 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 (水务)局、能源局、民航局 (办、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近几年,我们不断加大对高风险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障工作,但工伤事故仍在高风险行业、低收入群体中表现突出.从2018年开始,全国实施为期3年的 “同舟计划”二期,主要任务即完善推进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参保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交通、铁路、水利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发的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五部门联发的 «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17〕123号)和如下贯彻意见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尽快启动

从2018年起,全省启动实施 “同舟计划”二期,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地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一般应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各州市在健全住建领域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行业用工特点,出台本地贯彻实施意见,并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备案,确保各类工程建设工地上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权益.


二、建立协作机制,完善办法措施

按照 “先参保,再开工”和 “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建,谁参保”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各地由人社部门牵头,尽快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扩大协作范围,丰富协作内容.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督查,杜绝 “未参保,先开工”甚至 “只施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在强化参保监督的同时,要强化服务管理监督,把住关键环节,做到快而不乱,便而不疏.省人社厅计划在下半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省开展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督导检查,并对部分州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另行通知.

四、开展重点宣传

把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工伤预防宣传的重点工作,花大力气进行接地气、有实效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建设企业、项目工地一线,积极开展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宣传工伤保险的优越性和依法参保的强制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企业参保自觉性和从业人员维权意识.


五、规范统计数据

目前新开工项目参保率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标体系,国家人社部建立了定期分省通报制度,在全面启动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时,同口径数据将纳入通报调度安排.从2018年7月份开始,各地应于每月6日前 (节假日顺延)填报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表» (见附件2).其中,能源工程建设在建项目数和新开工项目数由能源部门填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在建项目数和新开工项目数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填报,水利工程建设在建项目数和新开工项目数由水利部门填报,参保在建项目数、在建项目参保率、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未参保新开工项目数 (含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数)、新开工项目参保率、由人社部门填报,所有数据报同级人社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和省社保局,省里在汇总上报的同时,将定期通报各州市情况.

未尽事宜,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能源局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2.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能源局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民航发展管理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总工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