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下发《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海南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22元(注:换算成年平均工资为21864元),三亚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00元。自2009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如下调整:
1、参保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实际工资总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650元/月、最高为5466元/月,其中低于海南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22元60%的(即1093.2元/月)应先报征管科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140元/月、最高为5700元/月。
2、参保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按海南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22元的70%—100%(即1275.4元—1822元)为缴费基数,医疗保险按三亚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00元/月为缴费基数。
海南省三亚地方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