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答

工伤职工能否对停工留薪期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作者:来源:时间:2017-8-22人气:1232

职工工伤赔偿后,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停工留薪期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此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二倍工资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但是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关于二倍工资的例外情形之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因工负伤劳动者,因停工留薪期而延续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


笔者认为,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已经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而且在这段期间职工未能提供劳动,即公司未再实际用工,此时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


因此工伤职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不应得到仲裁委支持。(云南省水富县人社局 郎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