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
新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07)
作者:admin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7-11-20人气:36527
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以本人工资为标准,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算,约为1411元;超过三倍的按三倍计,约为7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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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 残 津 贴 (按月支付) |
一 级 |
24个月 |
90% |
二 级 |
22个月 |
85% |
三 级 |
20个月 |
80% |
四 级 |
18个月 |
75% |
一级至四级如果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合同关系),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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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伤 残 津 贴 |
护 理 费 (需要护理的) |
一 级 |
39个月 |
90%*10年 |
6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二 级 |
36个月 |
85%*10年 |
5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三 级 |
33个月 |
80%*10年 |
4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四 级 |
30个月 |
75%*10年 |
3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