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历经3年,新疆“最美导游”终获工伤赔偿55万

作者:Ft22来源:时间:2016-5-19人气:900

3年前,为了让游客先获救,他拒绝了两次救自己的机会,最终导致右小腿截肢,他叫王伟,被社会各界称之为“新疆最美导游”。当年他的救人行为得到了全社会的赞美,可他也因此“无法继续当导游”,与旅行社的“工伤赔偿”官司一打就是3年,直到近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获得赔偿。


   一条腿换回39条人命


   2013年7月25日,一场暴雨引发了新疆沙湾县深山一场呼啸而来的山洪,一辆载着39名游客的客车失控滑入河沟,撞上桥墩。一车人的生命危在旦夕。


   瞬间,导游王伟的双腿被变形的前门死死卡住。汹涌的洪水滚滚而下,客车随时有被冲走的可能。千钧一发之际,王伟强忍着剧痛对司机大喊:“别管我,先救游客,把天窗砸开,让游客快走。”司机砸开天窗,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帮助39名游客逐一爬出车外,并将他们转移到安全地带。


   王伟,这个开朗阳光的“80后”大男孩,危急关头,为了给游客争取逃生时间,他拒绝了两次救援,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导致右小腿截肢。他的感人事迹很快在社会上流传,受到各方关注。


   事后,王伟被鉴定为四级伤残。2015年4月29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王伟为工伤。


   工伤认定后旅行社注销


   右小腿截肢后,根据乌鲁木齐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王伟需要配置假肢等,保险公司核定赔偿王伟各项费用20万元。因其是四级伤残,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待遇。


   没想到就在王伟工伤鉴定期间,王伟所在旅行社申请注销。


   2015年8月4日,王伟将该旅行社两名股东作为被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因旅行社已注销,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后王伟又将两名股东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等共计100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核定赔偿王伟的费用应折抵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王伟主张自2015年5月起的伤残津贴,因旅行社已注销,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判决两名股东支付王伟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14030元。


   王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调解终获赔偿


   王伟认为,旅行社不愿意承担应尽的责任,恶意注销,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获赔11万余元,这对他显然不公。


   该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庭审后,合议庭法官一致认为,保险公司核定王伟的赔偿款,是基于保险合同,而王伟向两名股东主张的工伤赔偿是基于其与旅行社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两者性质不同。


   可现实情况是,旅行社已注销,如何保留与王伟之间的劳动关系?法官认为,旅行社注销后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对王伟的伤残津贴及后续假肢配置费用的责任承担,可采取一次性赔偿金的方式解决。


    2016年5月9日,在法官的调解下,旅行社的两名股东同意赔偿其55万元,并将于2018年3月31日前付完。


   对于调解结果,王伟表示挺满意。


   提起目前的生活状态,王伟说,目前一切都挺好,生活可以自理,腿受伤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帮助,右腿安装的假肢,但仍不能走太多路或久站,尤其是乘坐公交车也不太方便,不容易站稳。之前他开了个咖啡馆,因为房租有点高,加上生意不太好,半个月前刚将店面转让。“还是打算重新创业。”王伟说。(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