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4)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时间:2014-7-12人气:1793

   深人社规〔2013〕14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2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