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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前吃药需避免“药驾”

作者:来源:www.ft22.com时间:2013-3-18人气:823

20%的交通事故因“药驾”引起

  有调查表明:吃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的事故率达72%;而吃抗抑郁和镇静剂的人,事故率达97%。奥地利科学家柯・瓦格涅尔在研究了9000起交通事故后查明,其中16%是因驾驶员服了某种药物所引起的;美国加州也有巡警指出,大约30%的“受影响下驾驶”案件由于服用药物不当造成;波兰的研究也发现,20%的交通事故是由于司机服用了一些日常药物造成嗜睡引起的,而肇事司机对此却全然不知。由此可见,由“药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占普通交通事故20%左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和医药学专业人士的临床经验,有7大类药物会对驾驶产生影响,在服用后应禁止驾车,它们分别是:抗组胺药、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类药、降糖药。临床上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多是用于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抗感冒药。

  由于这些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困倦、疲劳、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行车安全。从药理学角度看,某些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强度超过了酒精,甚至一些中药乃至保健品服用后也可能影响到交通安全。

  因此,在服药之前要看清药品说明书,特别注意说明书里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里的内容,如维C银翘片的“不良反应”项有标明“可见困倦,嗜睡”,新康泰克胶囊的“不良反应”项有标明“可见头晕,困倦”;“注意事项”里全都有“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的字样。

  抗组胺类药物:可引起嗜睡、困倦

  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它是人体内的一种活性物质,在过敏原的刺激下,机体释放出组胺,造成种种过敏症状。抗组胺药,是用来抗过敏的。因为感冒初期的主要症状,就是变态反应(即过敏):感冒病毒刺激机体释放出组(织)胺,造成流涕、咳嗽、痰多等症状。在抗过敏药物中,抗组胺药大多具有中枢抑制和抗胆碱作用,可引起嗜睡、口干等副作用。其中,比较常用的传统抗组胺药物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该类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嗜睡、困倦、视力模糊、头痛等。

  在抗感冒药物中应用最多且起效较快的扑尔敏,因可减轻感冒的鼻塞、流涕等症状,其主要不良反应有嗜睡、困倦、视力模糊、头痛等,会影响驾驶。

  含抗组胺药者,属于中西结合类型药物,如感冒清胶囊、感冒清片、鼻炎康片、维C银翘片、速效感冒胶囊等。过敏药物除扑尔敏外,还有息斯敏、苯海拉明(苯那君、可他敏)等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也可引起嗜睡、上腹部不适等反应;

  富马酸酮替芬的嗜睡、反应迟钝、头晕、头痛、目眩、倦怠等反应明显;赛庚啶被不少人当做“助眠药”应用;茶苯海明(乘晕宁、晕海宁)是苯海拉明与茶碱复合物,可引起嗜睡、口干、调节紊乱、泪腺分泌减少、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抗感冒复方制剂中常加入抗过敏药,如重感灵、新康泰克和感冒通都含有扑尔敏成分。另外,中枢性镇咳药可待因和福尔可定具有镇静与镇痛作用,苯丙哌啉(咳快好)有致疲劳倦睡作用,可能影响到思维与操作的敏捷性,服药期间,司机应慎驾或不驾车辆。

  镇静催眠、抗焦虑药:短时间内仍可残留睡意

  镇静催眠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小剂量即可产生困倦、嗜睡和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中等剂量的镇静催眠药可产生近似于生理性的睡眠状态。传统的镇静催眠药物有安定、氯硝安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苯二氮卓类药物,该类药物也常用于抗焦虑药。其它类型的传统镇静催眠药有巴比妥类和水合氯醛等,这三类药物服用后都禁止驾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苯巴比妥偶尔用于顽固性失眠,但醒后往往有疲倦和嗜睡等后遗效应,并且可持续多日,停药后短时间内也不宜驾车。佐匹克隆、唑吡坦等新一代的催眠药不良反应减少,除具有催眠、镇静作用外,还具有抗焦虑作用,使用日益多见,但在服药期间仍然需要避免驾车与操作机器;扎来普隆能够缩短睡眠时间,半衰期仅1小时,无蓄积,代谢产物无活性,故可慎用于驾驶人员。需注意的是,第一次服用扎来普隆后,次日仍可残留睡意。

  新型抗抑郁药:也有头晕、疲劳等副作用

  目前,抗抑郁药的使用呈快速增加之势。该类药物大多数通过影响中枢的单胺类神经递质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发挥作用,容易出现困倦、疲劳、头痛等不良反应症状,不同结构类型的药物又有各自的不良反应特点。如三环类中的丙咪嗪可出现口干、心动过速、出汗、视力模糊、眩晕和震颤等症状;新型抗抑郁药舍曲林的不良反应明显低于三环类药物,发生率为20%-30%,偶见恶心、呕吐、口干、头晕、震颤、疲劳和激动等症状,服用舍曲林仍然不应驾驶车辆。抗惊厥、抗癫痫药卡马西平也常用于抗神经性疼痛及其它多种疾病的治疗。该药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嗜睡、疲劳和共济失调,以及复视与视力模糊症状,会危及驾驶安全。

  服降压药初期:易出现昏迷等不良反应

  降压药物如普萘洛尔(心得安)引起的乏力、嗜睡、低血压、心动过缓和晕厥症状;利血平引起的乏力、嗜睡、心率减慢和抑郁倾向;硝苯地平引起的头痛、眩晕、心悸和低血压反应,都可影响到驾驶安全。降压药造成的问题是降压药选用不当,而新型降压药物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已有了革命性的变化。

  如用硝苯地平控释片取代普通的硝苯地平片、降低复方降压制剂中的利血平含量等措施,就提高了药物安全性;氨氯地平、比索洛尔、福辛普利、厄贝沙坦等长效降压药物目前已得到了普及。这些新型降压药物实现了24小时持续平稳降压,结合小剂量多组分联合用药的策略,提高了降压达标的水平,显著降低了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诚然,在这些药物的说明书中,仍然罗列了诸如头痛、眩晕、嗜睡、疲劳、乏力、心悸和血压降低等不良反应的内容,但其安全性与有效性水平有了革命性的变化,高血压人群合理使用新型降压药物有利于驾驶安全。在服用降压药物的初期,机体处于适应调节阶段,较易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慎重驾车。在使用一些药物如哌唑嗪、特拉唑嗪初期,尤其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体位性低血压症状。体位性低血压可致昏迷,严重威胁驾车安全。

  警惕降糖药引发低血糖:导致心悸、头晕、注意力不集中

  低血糖的症状包括:焦虑、头晕、出汗、震颤、饥饿和注意力不集中等,如果降糖药选用不当,糖尿病患者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会出现药物性低血糖反应。

  各类降糖药物都具有引起低血糖反应的可能,但以胰岛素和磺酰脲类多见,应注意合理使用降糖药。低血糖反应也是加替沙星、左氧氟沙星及其它氟喹喏酮药物主要的不良反应类型,在饥饿状态下用药更容易出现问题。另外,中成药消渴丸中含有西药成分格列本脲(优降糖),虽然剂量不大,但格列本脲降糖作用很强,如果不了解消渴丸的药物组成,又服用了其它的磺酰脲类药物,更容易诱发低血糖症状,驾驶人员应慎用消渴丸,特别是老年患者。

  国外有研究发现,严格控制血糖水平引起的驾驶意外与血糖水平相对较高相比有增加的趋势。糖尿病患者服降糖药期间,最好不要开车。必须开车时要注意得到临床医生的指导,宜采用降糖作用平稳、不易出现低血糖反应的品种。

  解热镇痛药:副作用更多,不可轻视

  头痛、发烧、关节或肌肉酸痛,解热镇痛药是最好的帮手,但服用后可能出现的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如头晕、焦虑及失眠的症状,严重者可出现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其发生率也不低(20%~50%)。双氯芬酸(市面上出售的扶他林)可引起头晕、头痛及皮疹等;阿司匹林可致耳鸣,听力丧失。超剂量的阿司匹林可造成昏迷;吲哚美辛(又叫消炎痛)常见有恶心、呕吐、腹痛、头痛、眩晕等副作用;老年人应用吲哚美辛、萘普生、布洛芬可发生精神模糊。

  精神兴奋药使用过头:会让人烦躁不安、头痛

  精神兴奋药能够消除睡意,减少疲劳感,增强思维和行为的敏捷性,但也可引起情绪急躁、易激惹,有时反而会出现抑郁和情绪萎靡。临床使用的匹莫林、哌甲酯和苯丙胺是分别用于脑功能失调、发作性睡病、儿童多动综合征和中枢神经抑制药中毒等症的精神兴奋药。该类药物还可引起失眠、厌食、体重降低等问题。所以,驾车者绝不可有意使用精神兴奋药提神。

  人参、西洋参制剂有明显的抗疲劳作用,但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容易出现欣快、烦躁不安、头痛,甚至意识混乱等神经系统症状。所以,驾驶人员在行车疲劳时应注意中途停车休息,而不要过分相信提神醒脑药物的功效。

  中药成分麻黄碱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常见失眠、情绪不安、眩晕、头痛和心悸等不良反应症状,也应注意。

  保健品虽非药:也会引发“药驾”

  脑白金是一种广告知晓度高的保健品,其主要成分褪黑素对神经中枢有抑制作用,各国都规定驾车和机械操作者不可服用。在欧洲甚至不准作为保健品销售。尽管产品说明提醒正在驾车和机械操作者不宜服用该品,但人们容易对提示不以为然,因为保健品不是药物。

  中药天麻也常作为保健品使用,其含有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天麻素,该成分具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驾驶人员应避免大量食用天麻和慎用天麻素制剂。

  可能影响到驾驶安全的药物还有很多,像平喘药、心脑疾病治疗药、抗精神病药等。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史上最严交规实施,“酒驾”零容忍,司机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现在,希望有更多的司机树立起合理用药、规避交通意外的理念,驾车前想想自己是否用过有碍交通安全的药物。

  防范措施

  在服药期间最好不要驾车。另外看病和服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病时,主动表明身份:“我是司机”,或“我开车上班”,以提示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对于普通常见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选择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如日夜百服宁中的“日片”;白加黑中的“白片”等。

  二、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特别是“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量、禁忌症”等。

  在法国,根据药品对司机驾驶能力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4个等级,并要求药厂在药盒上以不同颜色标识,警示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希望我国也可尽早实施。

  三、不可超剂量用药。

  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用药剂量不当、重复用药和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若自己买药吃,种类要越少越好。

  四、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开车前要减半量服用,等休息时再补足全量。

  五、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开车上路。

  六、法律监管。

  在美国,酒后驾驶的法律同样适用于药后驾驶。2010年时,美国已有37个州通过了禁止药后驾驶的法律。我国呢?寄希望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在法律法规还滞后于现实需求时,驾车人士有必要重视药物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撰文: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药剂科主任 钟伟湘)(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