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百科

宣告死亡

作者:张士谦来源:www.ft22.com时间:2013-1-29人气:4006

目录

1、概念

2、宣告死亡的条件

3、宣告死亡的程序

4、下落不明情形待遇享受标准

概念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的条件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未满两年但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宣告死亡的程序
 第一、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二、受理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第三、公告期间届满,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驳回申请的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生某种法律关系。
下落不明情形待遇享受标准
     第一: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第二: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第三: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即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