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闻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索赔难

作者:章轲来源:www.ft22.com时间:2013-1-16人气:1083

    又到年关讨薪时,对于遭遇职业灾难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的索赔境遇又如何?一份去年年底发布,对农民工工伤案例全程跟踪的统计报告显示,有89%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曾遭遇工伤拒赔。

    这份名为《职灾报告2012》的报告由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共同创办的公益机构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下称“行在人间”)发布,在过去5年,基于对全国约50个工地、73起工伤案例的全程跟踪统计,他们算出了这一数据。

    在此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民工工伤索赔难?《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显示,这不仅有建筑业层层分包以及农民工忽视劳动合同的原因,同时,这也与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度短板有关。

工伤索赔艰辛路

    农民工工伤索赔有多难?这要从江苏籍农民工石二东的索赔说起,这也是行在人间跟踪案例中遇到的唯一一个通过工伤索赔程序获得全额赔偿的案例。

    据记者对石二东和行在人间总干事李大君的交叉确认,这起发生于2008年12月18日北京海淀区某工地的高空坠落工伤事故,截至2009年12月31日石二东母子拿到80300元赔偿,前后耗时一年整。

    在这一年中,石二东母子的工伤维权路充满曲折——先是被欲私了的劳务公司“骗”出院回家养伤,2009年母子重新回京讨要工伤赔偿却被拒。

    而在求助当地镇劳动科,劳动科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后,已靠乞讨度日的石二东爬上数十米的吊塔,镇劳动科出面以1万元私了调解,再次遭劳务公司和石二东拒绝。

    在石二东之母发出同归于尽的威胁后,劳务公司同意为石二东申报工伤。当年12月1日,石二东工伤索赔一案在劳务公司注册地丰台区劳动局开庭审理,2009年的最后一天,石二东如愿拿到工伤赔偿。而此前4个月,石二东母子一直靠乞讨度日。

    2012年1月7日晚,石二东再次详细描述了上述经历并告诉本报记者,如今腰已经能够活动了,仍旧在外打工。

   “这样的工伤维权看起来很艰难吧?但我要告诉你,石二东的工伤案例是我们这些年所跟进的工地工伤维权案例中最顺利的一个,也是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唯一一个通过工伤索赔程序获得全额赔偿的人。”李大君说。

   “就工伤维权来说,将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个月左右,最长可达6年7个月左右。别说是一个身体已经受到伤害的人,换了一个健康的人,又有几个能耗得起?”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主任、十八大代表佟丽华说。

    而大量的农民工在工伤后,根本拿不到赔偿或仅仅拿到一个“零头”。

    行在人间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职灾工人工伤应得与实得金额统计表》显示,经过艰辛的索赔后,职灾维权的建筑工人实得赔偿与应得赔偿之间的损失额超过30%的占到样本总量的3/4,损失额超过60%的占一半以上。

    而在公布姓名的71名维权工人中,有22人实得赔偿金额为“0”。

    在调查样本中,有15.1%的工人选择了按照工伤维权程序维权,但从结果来看,都没有获得自己本应获得的工伤赔偿,或是仍在工伤维权的“层层大山”阻隔中艰难前行,或是走到某个程序因无法继续与用人单位耗下去而以私了告终。

   “有高达12.4%的工人选择了放弃维权,而放弃维权的主要原因还不是维权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而是工人在工伤维权的过程中遭遇了相关方的威胁或欺诈,不得不放弃维权。”李大君说。

   数据显示,在选择维权的工人中,有高达78.1%的工人选择了私了,而私了的对象有64.3%为劳务公司的挂靠人或包工头。真正拒绝私了并坚持到底的比例只有2.7%。

追因为何索赔难

    在《职灾报告2012》对工伤维权的关键难点调查中,60.2%的工人选择了“劳动关系认定”,21.9%的人选择了“赔付执行难”。

    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4%的份额,远高于制造业、服务业,这也意味着,在工伤未发生之前,未签订合同便为“劳动关系认定”难埋下了伏笔。

    而“赔付执行难”,则与建筑业盛行的层层分包有关。上述职灾报告显示,在工人职灾发生后,依托于乡土关系的“关系霸权”被打破。在调查中,只有8.2%的包工头对工伤维权抱支持态度,而高达89.1%包工头对工人的工伤维权态度消极,而这其中更是有近四成的包工头直接阻碍工人的维权行为。

    除此之外,这也与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制度障碍有关。

    据《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1个月内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

    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为员工申报工伤会承担什么样的惩罚呢?《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害人本人或者是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的漫长仲裁与诉讼,便成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要走的第一步路。

   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款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款,即当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时,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然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追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职工申报工伤,拒付工伤赔偿该怎么办呢?李大君表示,这个法律规定最大的软肋就是没有明确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工伤保险义务应得到的惩罚。

    上述调查发现,在职业保护的制度监管上,由于缺乏对用工企业工伤拒赔的惩罚,工伤拒赔的零成本更加纵容了资本对劳动者的侵害。

    行在人间多位专家建议,应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的管理和督查,对“工伤拒赔”的用人单位实施严肃查处机制,将不为工人主动申报工伤、恶意拖欠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处以刑事处罚。

   “建筑业是一个劳动条件极端差、劳动风险极端高的行业。”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郭伟和说。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戴建中也认为,目前建筑工劳动条件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应该规定建筑公司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把所有的劳动保险都上了。

   “劳工之痛是整个社会之痛。今天的劳工问题可能不是某些法律条文的问题,背后是更根本性的结构性问题。”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认为,应揭示制造这些苦难的根源,来终止制造这些苦难的机制。第一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