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闻
工人以自杀来维权,何日不再上演?
2012年8月7日,喝农药自杀的搬运工周雪明康复后,决定跟领班刘俊玲私了。刘一次性给予周雪明1.2万元作为补偿,双方在劳动部门签订协议。当晚,周雪明即启程回湖南老家。周雪明自陈,自己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就决定赴死。
“要到法院去也还是失败,算了”
8日上午,记者致电周雪明的时候,他已经回到湖南老家了。周雪明说,自己喝农药住院后,劳动局工作人员和领班刘俊玲一同到医院看望过他,刘俊玲表示自己是负责人,双方开始启动赔偿谈判。劳动局还为周雪明找了一位法律援助的律师,帮周雪明跟负责人谈判。
周的儿子称,律师提出,一般赔偿是六七千元,而确认劳动关系者则能赔偿四五万元。但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只能得到一般赔偿”。前日,双方达成协议,补偿1.2万元,并在劳动部门签订私了协议。1.2万元,包括此次喝农药的医疗费7000多元,工伤补偿只有4000多元。“我不知道怎样才能算劳动关系成立,反正仲裁失败了,要到法院去也还是失败,算了。”周雪明这样解释接受私了的想法。签协议当晚,周雪明就启程回湖南老家,他说“不打算再来佛山了”。
工友都签名了为何劳动关系不成立?
私了之后,周雪明就为何喝农药自杀坦露心迹。周雪明说,工伤后,屡次讨要医药费和赔偿无果后,他决定走劳动仲裁的途径,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7月27日,他收到石湾仲裁庭裁决书,一下子就哭出来了。他认为,为汇尔装饰搬运公司干了一年多的活,提供了十多名工友的签名,为什么劳动关系不成立。当时,他就心生想死的念头。当晚,他提笔写遗书。“在看到劳动仲裁结果前,我一度怀有很大的希望,但结果一出来,我就彻底丧失信心了。”周雪明说道。
2天后,他向领班刘俊玲讨要补偿未果,压抑在心中的怒火被点燃,一瓶农药猛灌入口,随后被送往医院。
观点
戴国梁(南海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海区政协委员)
裁决书说理不充分给工人带来消极影响
“如果他仲裁失败后,再上诉至法庭,还是有机会的。”南海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海区政协委员戴国梁说道。戴国梁拿着周雪明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说,虽然这份裁决书的结果没有问题,但是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说理不充分,对申请人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戴国梁分析说,目前的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中,考虑到劳动者举证能力弱的情况,并不需要劳动者提供100%的劳动关系证据,只要提供一定辅助证据就可以。周雪明的裁决书中,不能简单地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应该讲明白原因,不认定劳动关系,是因为证据不足。“尽管这样写结果都是相同的,但是直接写不存在劳动关系,会给劳动者带来消极影响,而写明证据不足,劳动者则可能会有意识继续搜集证据,继续诉讼步伐。”
佛山一位法官也同样指出这一点,“对于专业人员来说,这样写太草率了。”
四成案件裁审结果不一致
在戴国梁看来,这种说理不充分,可能由于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劳动仲裁员责任心不够,另一方面是劳动仲裁院素质不够。去年8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审判执行”上公布的“2010年度佛山市劳动争议诉讼情况白皮书”写到,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并以仲裁为中心,以诉讼为保证。由于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并非隶属关系,各自在处理案件分析问题的角度及掌握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造成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
以禅城法院为例,该院随机抽取2006至2009审理的100件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四成案件的裁审结果不一致。裁审脱节、裁审标准不一,导致劳动仲裁结果被法院改变的比例偏高,造成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率长期居高不下“。
戴国梁说,裁审不一致,导致大量仲裁案件在法院起诉后被改判,难以落实法律规定的将大量案件化解在仲裁阶段的初衷。会给当事人造成诉讼负担,更对仲裁阶段便停止向法院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公平性带来隐忧。
孔庆民(劳动法律专业人士、禅城区政协委员)
“仲裁员的法律素养不够”
“不说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连公证员也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是,仲裁员中很少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禅城区政协委员孔庆民表示,这种裁审不一致,很大程度上源于仲裁员法律素养不够。目前,从事仲裁工作的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法律专业出身的连一半都不够,大多数仲裁员对法律专业素养欠缺。
不过,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也承认,仲裁员的法律素养跟法官不能相提并论。但是裁审不一致,是在于裁决标准与审判标准不一致,双方对自由裁量权运用存在偏差。从2011年起,佛山市中院跟市仲裁委员建立良性沟通机制,统一裁审标准。
周雪明说:“在看到劳动仲裁结果前,我一度怀有很大的希望,但是结果一出来,我就彻底丧失信心了。”当时他就心生想死的念头。当晚,他就提笔写遗书。
如果他仲裁失败后,再上诉至法庭,还是有机会的。虽然这份裁决书的结果没有问题,但是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说理不充分,对申请人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南都记者 杨森 实习生陈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