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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法院却让我无路可走

作者:陈会君来源:www.injury.com.cn时间:2012-3-20人气:2227

     我父亲陈金福从1965年6月至1980年6月在石家庄市胶印厂从事石棉制品工作,接触石棉粉尘。
    工作期间从来没有未我父亲进行过健康检查,就连2008年2月份办理退休的时候,也没有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退休后仅三年多,2011年6月被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间皮瘤)。仅仅两个月离开人世。
查询职业病目录后,发现我父亲的病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我翻阅工伤方面的法律书籍,《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业病属于工伤,但需要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于是我在2011年9月份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给我出了一份《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口头告诉我:“退休后的,不用工伤认定,直接向单位要求工伤待遇就可以了”。
    迫于无奈,2011年11月,我就向石家庄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用人单位要我父亲死亡的工伤待遇了。结果,更让我失望,石家庄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告诉我:“需要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才能受理”,给我出具了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动局、劳动仲裁都不管,难呀!法律呀!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维权呀?
我对劳动局不受理我的工伤认定行为不服,将劳动局告上了法庭,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受理了案件,2012年2月份,长安区法院却说劳动局没错,以“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为由,维持了劳动局不予受理的决定。
    同时,我对石家庄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将用人单位告到了桥东区法院,桥东区还是以相同的理由,即单位不认可是工伤,应当先有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把我的案子中止了,就这样我告单位的案子也没法往下处理了。
    我该怎么办,我相信法律,才去工伤认定,才到法院去维权,为什么一个法院说需要先工伤认定,另一个法院却说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没错,我无路可走,请给我一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