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9年维权路终获工伤赔偿
被骗签下一次性补偿协议
1999年,肖传远来到广州巨海公司承包的工地施工。该工程队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结果,肖传远的双眼被飞溅的炸药击中受伤,送医院诊断为双眼碱烧伤致失明。
因伤情恶化,眼部发炎浮肿,肖传远四处求医,半年时间辗转广州、重庆数家医院,仅医疗费就花去数十万元,但最终双眼还是未能治愈,落下残疾。为此,肖传远数十次找到巨海公司和包工头陈本禹,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用工方均以一次性补偿已付为由断然拒绝。
打赢官司 包工头“蒸发”
肖传远从此踏上了长达9年的打官司索赔偿之路。
1999年10月,肖传远首先来到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局,以劳动争议为由请求工伤赔偿。在半年的等待之后,劳动局给予的答复却是肖传远与巨海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劳动争议范畴,不予受理。 劳动部门行不通,肖传远想到了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解决。像肖传远这样的民事赔偿案,当时律师最低收费也在6000元以上,这还不包括调查取证的办案费用,这对于肖传远来说是根本无法承担得起的。肖传远先后到法院、检察院、政协、人大、残联和各大高校法学院寻求法律帮助,均无功而返。。
2000年4月,肖传远在广东省法律援助局的帮助下,将巨海公司和陈本禹告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为得到赔偿 沿街乞讨
为了拿到这笔赔款,肖传远开始四处打听陈本禹的下落,频频往返于广州、重庆之间,并先后60多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局的保安讲述,肖传远有时在儿子的牵引下,随身带一瓶水和一个面包,在法律援助局一坐就是一整天。 “那段经历是我人生中最艰难、最灰暗的。”肖传远回忆说,打了七八年的官司,他先后往返广州、重庆40多次,火车站的干警和列车长对他都已是再熟悉不过了。为了省钱,肖传远舍不得住火车站最便宜的旅店,最初几次来广州还“蹭车”(不买票上车),后来火车站的工作人员了解他的情况后,干脆免费让他坐车了。 “最艰难的时候,我在广州住过工棚,身上带的钱用完了,只能到街上乞讨,一天只吃一顿饭,冬天靠老乡给的旧衣服、旧棉被御寒。”肖传远说。 因为双眼失明,他几近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起居全靠别人照顾。几年的官司一直没有结果,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身边所有的人都劝他别再折腾了,妻子为此曾多次提出与他离婚,但最终没忍心离开。抱着世间终有公平正义的信念,肖传远坚持走了下去。
拿到赔偿 案结事了
2008年1月,肖传远终于获得了赔偿。广东省和重庆市的法律援助部门通过几年的努力,终于查到陈本禹的住址和财产,广州海珠区法院再审,作出陈本禹承担13万元赔偿的裁决,其中当地法院执行了诉讼保全的10万元案款,余款3万元委托重庆市江北法院执行。2009年7月,肖传远拿到了最后的3万元赔款,9年的民事赔偿官司终于案结事了。
受理此案的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公职律师介绍,2003年,广东省法律援助部门与重庆市法律援助机构专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两地公职律师先后多次往返重庆、广州两地,最终通过努力,查到陈本禹的住址和财产,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使肖传远拿到工伤赔偿,这个典型案例,也是广东法律援助部门在异地协作方面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