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送货途中撞亡,究竟该赔多少?
摘要:2009年12月22日,曾祥理在给工厂送货途中不幸身亡。一个月以来,家属因没有拿到任何补偿费,昨日,其亲属共100多人来到工厂门前,要求厂方赔偿62万元,但厂方称只愿意赔偿18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2009年12月22日,曾祥理在给工厂送货途中不幸身亡。一个月以来,家属因没有拿到任何补偿费,昨日,其亲属共100多人来到工厂门前,要求厂方赔偿62万元,但厂方称只愿意赔偿18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律师称,死者家属可向厂方两肇事司机索赔。
意外:送货途中车祸身亡
30岁的曾祥理是河源市紫金县人,2个多月前来到惠阳区新圩镇德永昌厂工作。去年12月22日上午,工厂雇用了一名司机张先生及他的一辆车前往东莞送货。当时曾祥理和同事刘国威也在车上。当货车驶往茶山镇时,货车撞上了一辆校车。17人在这场车祸中受伤,其中校车上有15名师生受伤,货车司机的4根肋骨被撞断,刘国威也受了轻伤,而曾祥理则不幸当场身亡。厂方出示的一份由东莞市警方发出的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结果认为司机张先生负有主要责任,校车司机也负有部分责任。
索赔:家属索要62万21
2010年1月21日,死者家属带着100多人来到德永昌厂门前拉着横幅,烧着香并放着鞭炮,他们要求厂方赔偿死者各种费用。“他(曾祥理)都已经死了一个多月了,厂方一直没有给予任何赔偿。”曾祥理的舅舅林先生说,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间出车祸死亡的,属于工伤,因此,死者家属向厂方提出索赔62万元。
21日下午3时许,惠阳区新圩镇劳动所相关负责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厂方经理彭先生在该厂与死者家属协商,但未达成一致。彭先生说,“因事故认定书刚刚下来,所以,我们一直未做出赔偿。不过,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我们也承认是工伤,按照相关的程序,我们可以赔偿18万元,另外保险公司也赔偿了10多万。但是62万元的赔偿我们无法答应。”新圩镇劳动所相关负责人称,该所正在进行协调,但双方索要数目差距较大,仍未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至少可获生前60个月工资补偿
律师说,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间遇车祸身亡,因此属于工伤,按照惠州市对工伤的界定,死者家属可获得厂方提供的死者生前60个月的工资补偿,另外还包括安葬费、误工费等等。“因死者在货车中死亡,货车司机也有责任,可向货车司机索赔。而且,因事故认定校车司机有责任,死者家属可向校车司机索赔。”
死者曾祥理的舅舅说,死者生前每月收入大致为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