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啤酒促销小姐猝死沪KTV包厢,是否工伤引争议

作者:Admin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9-6人气:3603

东方网     10月24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时过一年,百威啤酒促销小姐胡珊珊酒后猝死事件再起波澜,昨日,其家人重新聘请律师,向劳动部门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2007年9月29日深夜,虹口区四川北路灯火阑珊,一间KTV包厢内,胡珊珊不停地和客人喝着酒。到次日凌晨1时许,她倒地不起,呼吸微弱,送往医院后证实已经死亡。

  胡珊珊之死是否属于工伤?她的家人和百威公司难以达成一致。

  19岁女孩猝死

  32罐啤酒和一瓶红酒,“相当多都是胡珊珊喝掉的”

  胡珊珊,1988年生,身高170厘米,生前和家人一起从江苏来上海打工。猝死之前,她做酒水促销员已经半年多,月收入在2000元上下,和未婚夫共同抚养一个2岁的女儿。

  知情人回忆说,2007年9月29日晚,百威啤酒促销员胡珊珊和4个人在KTV五楼包厢内唱歌喝酒。“大概次日凌晨1点左右,包厢里有人跑出来说出事了,我们过去一看,发现小胡昏倒过去,叫不醒,捏人中也不行。”

  有人取出胡珊珊的手机,叫来了他的男友。随后,包厢内的一名客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胡珊珊很快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

  到了凌晨2时50分,医生宣布胡珊珊死亡。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她的死亡原因被描述为“猝死”。

  据当事人回忆,胡珊珊昏迷时,包厢内散落着32个空的啤酒易拉罐和一个空的红酒瓶,“相当多的酒水都是胡珊珊喝掉的。”另有目击者称,胡珊珊被送到医院时满身酒味。

  上班还是下班?

  胡珊珊正常夜间12时下班,而她何时进入包厢喝酒的并不清楚。

  胡珊珊死了,作为一名啤酒促销小姐,她在KTV喝酒后死亡,这算不算工伤?她的家人和她供职的百威公司的观点截然相反,双方争议的核心是,胡珊珊正常下班时间为夜间12时,而她何时进入包厢喝酒的并不清楚。

  胡家的代理律师叶满天表示,虽然记录的拨打120的时间是在凌晨1时50分许,但从胡珊珊昏迷到打电话送医院,中间隔了很长时间,“再说,KTV还在营业,她照顾客人当然是在工作,即使稍稍超出工作时间也是正常的。”

  但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的律师说,KTV监控录像显示,“凌晨0点30分,胡珊珊穿着自己的便服进了包厢,当时她已经下班了,是去和朋友娱乐的。”

  百威还表示,当时在KTV内的客人中,有几个是胡珊珊的同事。当时在包厢内的左小姐证实说,当晚她们约好去KTV唱歌,由于胡珊珊有班,她和另外3个人直到深夜12时许才到KTV找她,“开始,她还穿着百威的制服,但等她进包厢时,已经换了便装。”

  不过,胡家认为,由于部分当事人当时是百威公司的员工,其证言的效力值得质疑,“我女儿平时回家都是凌晨1点、2点的,她晚一点下班也很常见。”

  促销还是宣泄?

  “酒水促销员不能陪客人一块喝酒,最多只能为客人开酒倒酒”

  除去工作时间的争议,胡珊珊当时喝酒是否属于工作,也引起了其家人和百威的争执。

  胡家的代理律师叶满天表示,作为百威的酒水促销员,胡珊珊在工作地点醉酒猝死,考虑到酒水促销员和客人喝酒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因此她的死应该算作因工死亡,“虽然胡珊珊认识喝酒的人,但他们都是KTV的客人,招呼客人完全是促销员的工作内容之一。”

  百威方面则否认说:“我们不认为胡小姐是因工死亡,从调查取证看,包厢里并没有百威啤酒。”当事人左小姐也表示,大家从超市买了酒带进KTV,而且不是百威牌的。

  百威负责人同时认为,叶满天的假设不成立,“公司有严格的规定,酒水促销员不能陪客人一块喝酒,最多只能到包厢内为客人开酒倒酒。如果胡小姐有这样的举动,也只能说她违反了公司规定。”事发KTV工作人员也表示,酒水促销员一般不会陪酒。

  虽然在左小姐看来,胡珊珊当时更像是“借酒浇愁”,但在父亲胡必伦心中,女儿一直都是那个不会喝酒的小女孩形象,“在家她从来不和我喝酒,从来没有……”

  她们的工作

  陪不陪客人喝

  促销小姐“很无奈”

  虽然百威公司和胡珊珊猝死的KTV均表示,酒水促销员一般不能陪客人喝酒,但多名酒水促销小姐表示,为了促销成功,有时只得陪客人喝酒。

  昨天,在胡珊珊曾经工作的KTV附近,几名酒水促销小姐告诉早报记者,为了多拿一点钱,酒水促销小姐大都有破例陪客人喝酒的时候。

  “没办法,我们工钱是按卖出啤酒多少算提成的,客人有时候要我们喝,不然就不买,我们也只能陪着喝。”一名国产啤酒促销小姐说。

  而和一般人的印象相反,普通酒水促销小姐的酒量都很一般,有的此前甚至都没喝过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