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七年索赔工伤待遇
32岁的外来工李国荣是不幸的,2002年剧毒化学物品意外泻漏,使风华正茂的他面临着双目失明的悲惨遭遇;而他又是幸运的,在广东省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律师的帮助下,这宗长达七年的工伤赔偿争议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经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他所在的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支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后续治疗经费在内的赔偿金共计981135.20元。
近日,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见到了李国荣,他左眼已完全失明,右眼通过长达六年多的积极治疗,视力最好的时候也只有0.1。
他还说,电子公司对仲裁结果尚有歧义,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修时被烧伤几乎失明
1999年9月,刚刚大学毕业的李国荣来到深圳。2001年3月,李国荣应聘到电子公司,成为该公司电镀维修工程部技术员。2002年5月12日,李国荣和同事孔延兵开始维修输送电镀水的水泵,生产部一名操作员在未确认他们是否维修结束的情况下,擅自开动了机器,李国荣顿时被瞬间喷射出的剧毒氰化钾和强碱氢氧化钾液体洒满了全身,特别是他的头部受伤严重,双眼无一幸免。电子公司迅速派人将他送到福田区人民医院抢救,六天后,李国荣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转院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治疗。李国荣在深圳住院治疗41天后,因双眼伤势特别严重,转院到北京同仁医院治疗。2002年6月28日,双方协商并签订了协议,约定李国荣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均由电子公司方承担。电子公司领导承诺公司一定会对他负责到底,让他安心治病,这让李国荣很感动。
协商赔太少无奈寻法援
可令李国荣不理解的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六年多时间里,电子公司并没有兑现当初“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承诺,除每月发放给他部分工资,并报销了相关的医疗费用33万多元外,对李国荣所应享有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电子公司却一直置之不理。
2008年6月24日,电子公司约李国荣协商,提出一次性赔偿他35万元。李国荣没有同意,他知道,根据他的医疗依赖药品情况,这点钱支付以后的医疗费用远远不够,李国荣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
律师助他经劳动仲裁维权
2008年11月26日,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福田保税区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律师就李国荣工资标准、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了有关事实后,认为:李国荣与电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根据李国荣的一次性发放的要求,应按本人工资2872元每月的75%计发十年的伤残津贴共计250440元,同时,电子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18个月本人工资共计50076元;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国荣有权主张后续治疗费,根据李国荣的医疗依赖药品情况,电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20年的医疗依赖费用552619.2元,并且根据角膜存活期一般五至十年,李国荣需5次角膜移植,费用为128000元。至此,李国荣的大部分权益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仲裁结果显示,电子公司应向李国荣支付981135.20元。
但是,电子公司对仲裁结果有看法,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公司没有为他申报工伤
在劳动仲裁庭,李国荣的工伤保险待遇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法律援助律师称,工伤事故发生前,电子公司已经为李国荣办理了工伤参保手续,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电子公司及时为李国荣办理工伤认定手续,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外,李国荣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但由于电子公司根本没有为李国荣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所以该公司就应承担李国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电子公司当年为何不为李国荣申请认定工伤和办理工伤待遇手续?李国荣后来才了解到,由于事故发生的时候,电子公司因工作所需的剧毒化学物品没有经过国家安监部门的登记、审批,没有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证,并正在申报“剧毒物质氰化钾准购证”,如果申报工伤,这些违规情况就会暴露出来,相关部门一定会给予相应处罚,这将给电子公司造成极大“损失”。
警示:这一案例不仅给职工上了一堂课,而且也在体醒有关单位,不给职工上工伤保险,单位将承担一切工伤费用。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