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滨城市上调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来源:www.ft22.com时间:2011-6-28人气:768

    滨城区社保处公布,为切实保障企业单位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滨城区对2011年1月1日前享受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伤残津贴调整按照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目前,滨城区1至4级伤残人员平均每人每月提高伤残待遇150元,调整后平均每人每月可达12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平均每人每月提高抚恤金60元,调整后平均每人每月可达628元。

 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伤人员以及工亡人员亲属的关怀,对促进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