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东莞市高埗镇规定高温工作时中暑算工伤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来源:www.ft22.com时间:2011-6-13人气:1029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在这样的酷热天气下工作,人极其容易发生中暑现象。有关部门提醒,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可申请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尽管《
工伤保险条例》中未写明中暑可算工伤,但第14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列入其中。高埗镇市民在工作时中暑后,可先到职业病防治所做一个中暑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中心认定工伤。通过认定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如其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