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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律师成功调解黄骅港工伤赔偿案
调解经过:
2007年6月3日,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接到安徽省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电话,初步了解:工地工人事故受伤大腿骨折,内固定术治疗,就工伤赔偿数额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职工家属情绪激动,为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用人单位决定通过调解解决工伤赔偿问题。2007年6月5日,河北领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安徽省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派出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骨干工伤专业律师张士谦、贾彦路赴事故发生地亲历协调赔偿事宜,经过对职工索赔数额等等情况的了解,断定双方在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法律适用上存在认识的偏差,两位律师据此制定首先统一法律认识,然后再考虑事实损失做出适当让步的调解思路,经过三天的艰苦谈判,最终在黄骅港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的主持下,协商成功,圆满完成工伤赔偿调解。并为协议的顺利履行,起草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书
甲方:安徽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江红辉
住址:四川省岳池县临溪镇白鹤山村8组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柒万元整,此金额为最终商定的全部金额,不............。合同签订后此金额于
2、乙方自愿放弃..............................权利。
3、甲方支付义务随................而存在,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的义务也不复存在,甲方的支付的.................。
4、基于乙方对协商解决此事风险......,乙方承诺不得....................撤销本协议。
5、双方因履行此协议或与此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乙方收到此款后承诺立即离开黄骅港实验小学施工现场。
本协议经甲、乙、鉴证方、见证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黄骅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