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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水的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2011年1月6日,一个刚满18岁的小伙子来到东莞市政府信访办反映相关情况,被告知需要行政复议时,不经世事的他满脸的茫然。
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18日,东莞涌口的日资和雅鞋业宿舍管理员赵彦才被“气死”在工作岗位上。当月23日,涉事鞋厂和雅鞋业向东莞市社保局厚街分局提出工伤认定,就在工厂提交工伤申请翌日,人保部便对外颁布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新的规定,赵彦才工伤赔付标准或将翻数倍增至近35万元。但是,厚街社保分局在不到3个工作日内认定工伤,赔偿仍按旧规缩水至7万余元,继续上演备受诟病的“同命不同价”悲剧。
厚街社保分局此举引发家属不满,被质疑故意为企业规避赔偿,对此,厚街社保分局方面坚称“合法”,之所以快速认定工伤是出于“事实清楚和维稳需要”,更是“改进机关作风”。
宿舍管理员 争吵中昏倒
今年刚满18岁的赵云杰坚信父亲赵彦才是位尽职尽责的员工,因为赵彦才死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2010年12月18日上午,刚上班不久的厚街和雅鞋业(东莞)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员赵彦才和往常一样,开始巡查员工宿舍。其间,发现了员工涂大郎违规旷工,赵彦才于是对其劝说。
同在和雅鞋业上班的赵云杰说:“涂大郎根本不听我父亲的,反而态度蛮横,对人恶语相向,就在争吵之中我父亲受不了刺激就当场晕倒了。”晕倒的赵彦才随后被厂方送至厚街医院救治,但是经抢救无效于当天宣告死亡。南都记者从赵云杰提供的赵彦才病历和死亡通知单上得悉,赵彦才被诊断为“心跳呼吸骤停”,并且“曾有高血压病史”。
如此凑巧:家属签字次日 国家新规发布
赵云杰对于父亲赵彦才的死至今很难接受, “我父亲是因为尽职工作才被活活气死的,由于家庭特殊,只有我与父亲两人相依为命,同在和雅鞋业工厂里上班,和雅鞋厂连劳动合同都不和我们签,更别说为我们购买社会工伤保险了。”
父亲去世后,赵云杰开始为父张罗后事,而且在亲友老乡的指点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2月21日,也就是赵彦才死后三天,厚街社保分局收到了和雅鞋业方面提交的赵彦才工伤认定申请。据厚街社保分局方面透露,工厂第一次提交申请时因为资料不齐备,所以直到12月23日才收到完整材料的申请。“23日当天,工厂催我在事件说明(工伤申请报告)上签字,我什么都不懂就签字了”。
赵云杰没想到,就是这么把名字一签,变相地让父亲的命“贬值”了二十多万元。
世事就是如此巧合。就在厚街社保局正式受理赵彦才工伤认定申请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24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挂出了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12月20日签署的第5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令中指出“《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8日经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缩水27万
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高达343500元。
但是,在和雅鞋业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第四天、网站对外挂出第586号国务院令的第三天,厚街社保分局在不足3个工作日内作出了赵彦才的工伤认定,认定书上称“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认定赵彦才于2010年12月18日所发生的事故导致的伤害属工伤”。
厚街社保分局的这时作出的工伤认定,言下之意即是赵彦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循旧例标准计算,也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2009年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的标准,赵彦才工亡补助金将局限在72000元以内。
家属赴信访办投诉
厚街社保分局于12月27日作出工伤认定,并且在新《工伤保险条例》正式施行前两天的过渡期内,通知了赵彦才儿子赵云杰签收。“旧条例赔7万出头,而新条例则要赔34万多,这里相差了27万的巨额赔偿,厚街社保分局明显就是在利用法律漏洞来为涉事的企业减少赔偿!”赵彦才的亲属肖先生携赵云杰为此前往市政府信访办投诉,但是信访办建议他们申请行政复议。
赵云杰认为厚街社保分局是得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之后的工亡赔偿标准相差巨大,所以才出奇地飞速认定工伤。自正式提交工伤申请至工伤认定书尘埃落定,厚街社保分局仅花了不到四天时间,中间还隔了周末假期,实际工作日仅3天。这几天时间里,事情发生着重大变化。
修改后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外界获悉旧条例将改,自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修改旧条例,至新条例正式实施时间,存在着十天的过渡期。而且,“本(新)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新)条例的规定执行。”
部门回应
社保分局:并未有意规避新规
对于赵彦才家属针锋相对的质疑,厚街社保分局监察科方面表示不认同,并且坚称自己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合法”。
厚街社保分局监察科卢股长及负责赵彦才工伤认定的王姓工作人员介绍,和雅鞋业在去年12月21日就提出了申请,在23日工厂才补齐资料,“基于资料齐全,事实清楚,没什么争议,而且出于亚运‘维稳’考虑,所以我们快速作出了赵彦才的工伤认定”,卢股长认为社保部门不存在有意为企业规避新条例的可能,“赔偿的事情我们不管,我们只对工伤作出认定,这是我们的日常工作”。
至于新条例的修改,厚街社保分局方面表示“没有事先获悉,我们也是在网上看到消息才知道”。同时,卢股长称“新的法律下来应该还没定稿,相关法规是市局那里落实的,所以执行起来没有那么快”。基于此,社保分局在工伤认定前后亦未告知死者家属相关的条例变化。
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厚街社保分局方面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面没有准确的执行文件,过渡期该怎样处理工伤案件,厚街只是一个分局,希望市局有正式的指示下发分局”,卢股长回应称。
和雅鞋业方面曾多次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对于赵彦才是否属于工伤,和雅鞋业方面并不排斥,并且主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据厚街社保部门反馈,和雅鞋业之所以没与死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是因为“赵彦才刚进工厂一个多月,还没来得及做这方面的手续”。针对和雅鞋业没给员工签合同和购买社保的行为,厚街劳动社保部门俱表示将敦促厂方改进。
赵云杰提供对外沟通的本地厂长联系方式,但发现电话号码已过期无法取得联系。
事件回顾
2010年12月18日 发生工伤事故,赵彦才去世。
2010年12月20日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修改旧《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12月23日 东莞厚街社保局正式接受厂方工伤认定申请。
2010年12月24日 国家通过门户网站和媒体对外发布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12月27日 厚街社保分局作出工伤认定书,并在三天后送达死者赵彦才家属。
专家说法
1,蔡冰峰(广东宏泰律师所执业律师):分局做法值得商榷
国务院出台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目的是纠正以往全国各地工伤赔付标准不一、差距歧大,不平等的局面,原实行的法规违反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权、同命不同价。
厚街社保分局受理为23日,而三天前国务院令已经签署公布,社保部门明知道认定书下达是时间长短会造成工亡赔付标准34.35万还是7.2万元这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但是依然为之。
因此,厚街社保分局做法值得商榷。
2,孙文桢(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副教授):应倾向和保护劳动者
从工亡认定的时间上看,赵彦才12月18日死亡,鞋厂23日提起申请,中间隔了两天周末,27日厚街社保分局即作出工亡认定,“厚街社保分局的做法明显是在规避新法,因此,家属对社保分局快速处理的动机的怀疑是相当有根据的”。
不论从道义还是法律上讲,尽管新、旧《工伤保险条例》过渡期内没有相关指导性法律,但从保护劳方考虑,厚街社保分局理应在认定中倾向和保护劳动者,至少应尽到告知死者家属的义务,让家属作出是否适用新法的决定。
3,谭桂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不违法但“用尽了法律”
从厚街社保分局的做法而言,并不违法,亦算不上是规避法律,只能说是“用尽了法律”。因为认定工伤的时间长短,只要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都不存在违法违规,尽管厚街社保分局在短时间内作出了工伤认定,从而赵彦才得工伤补助金标准没能按照新的条例标准赔偿,但是只要是不违法,那就不存在揣测的条件。
新条例实施总是有个时间上的临界点,这里面总有利益得失的各方,死者家属和涉事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的时间,就确定了是否适用于新条例。
从法律角度而言,厚街社保分局并不违法,但是从“合法是否合理”和“道德”的层面而言,这里面还有值得他们讨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