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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化中维权案“特事特办”
这几年,“特事特办”往往成为典型群体性案件、典型案件的处理方式,更多的发生在职业病维权案件中。2010年7月15日晚20时,终于等来了肖化中职业病维权案“案结事了”的消息。
肖化中案件的解决,在广大新闻媒体的关注下,享受了这一“特事特办”的待遇。昨天,接到肖化中儿子的电话,他父亲的案子,在法院的撮合下,最终得到了13.6万元的职业病待遇。同时,肖化中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使案件得到了一比较圆满的结果。
劳动仲裁作出肖化中败诉的裁决后,我向肖化中的儿子建议提起诉讼,唯一的一个目的就是“争取一次调解的机会”。从结果来看,选择是正确的,似乎他的案子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如何体现此案为“特事特办”呢?从案件双方当事人来看,一方为肖化中,一方为大发煤业有限公司。然而,肖化中没有在大发煤业有限公司工作过,且肖化中曾向其承诺不向其要求任何的经济赔偿,似乎这个案子没有多少胜诉的把握。然而,在此案中,法院工作人员还是很积极的从案件事实出发,做煤矿老板和肖化中的工作,使案件“案结事了”。其调解的基础无非还是“肖化中”确确实实在廖兴安的工农煤矿工作多年,且廖兴安是大发煤矿老板的父亲,总归两家煤矿的老板是一家人。虽然“特事特办”,但还是站在了事实的基础上。
肖化中的案子结束了,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为什么2007年就已经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到现在才有了一个结果?为什么是在华西都市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艰难维权后,才有今天的结果?为什么还是以“特事特办”做了收场?像肖化中一样的职业病患者,还在维权路上挣扎,如何使职业病维权不再“特事特办”?
我们不想看到舆论干预司法,但我们愿意舆论可以使案件更透明,让舆论来导向人们的价值观,公正、公平、正义!(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工伤赔偿法律网张士谦律师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