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职工违规操作导致受伤,是否算工伤?
此前,惠州某机械厂陈某在工作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手部受伤,同时也给工厂设备造成损失,工厂以工作过失为由拒绝协助陈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陈某对此也很疑惑——职工违规操作导致受伤能算工伤吗?
正常来说,企业职工均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但是否违规操作,和能否认定工伤并无关联。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不因无过错而免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但很多时候,职工受了伤害,由于缺乏证人、证据等客观情况,是否因工作原因不清楚,如果不予考虑,职工权益将受到损害。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以及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等情况下,可适用“工作原因”推定原则,即在排除所受伤害是非工作原因的情况下,推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以上对工伤认定的情形规定,即使劳动者属于违规操作受伤,但是只要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形,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起三十日内,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发生事故职工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