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确定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作者:来源:政通雄安时间:2022-6-20人气:362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关于确定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协议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冀人社规〔2019〕6号)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对申请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机构在组织管理、就医管理、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和联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决定与7家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与1家康复机构签订《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书》,与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协议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协议机构要为工伤人员提供优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各参保单位须及时将工伤职工送往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
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
一、医疗机构(7家)
1.雄县医院
2.雄县中医医院
3.容城县人民医院
4.容城县中医医院
5.安新县医院
6.安新县中医医院
7.保定泰和康复医院
二、康复机构(1家)
保定泰和康复医院
三、伤残辅助器具定点机构(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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