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重庆涪陵区:高效保全助申请人拿到工伤赔偿款

作者:来源:最高人民法院_执行时讯时间:2022-5-19人气:283

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的高效保全后,盛某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工伤赔偿款15万元。

2021年7月,54岁的盛某迫于生活压力在涪陵某工地谋得一份从事钢筋捆扎的工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盛某不慎在工地摔伤,造成右胸第3-6肋骨骨折,右前臂、右胸壁软组织损伤,被送医住院治疗。

后经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涪陵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盛某本指望用人单位雪中送炭,及时进行工伤赔偿,但用人单位却久拖不理,拒付工伤赔偿。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盛某于2022年2月10日向涪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为了顺利兑现工伤赔偿款,盛某在法院咨询了有关保全事宜后,向仲裁委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涪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盛某某的申请后,与涪陵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进行了有效沟通衔接,于2022年3月22日将保全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转交至涪陵法院。

涪陵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经审查后认为,盛某作为工伤受害一方,其工作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能否顺利获得工伤赔偿款关系到其家庭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的正常稳定生活,具有保全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其提交的材料齐全,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决定受理并准许盛某的财产保全申请。另外,考虑到盛某经济困难的现状,涪陵法院依据盛某的申请,依法准予其免于担保。

随后,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保全程序,及时实施保全措施,并于3月24日足额冻结并控制了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15万元。

5月9日,盛某代理人和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原来,双方已达成工伤赔偿协议,用人单位负担盛某的全部医疗费,并一次性赔偿盛某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15万元。

现用人单位已将该款全部履行支付给盛某,盛某久悬的心也有了着落,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也已及时解除了保全措施。


法官说法

劳动者因权益受损,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可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再由人民法院审查裁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