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黔南州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黔南社保〔2021〕17号​)

作者:来源:时间:2021-9-6人气:990

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黔南社保〔2021〕17号

州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后相关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黔社保通〔2020〕1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0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5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6547元,月平均工资为6378.92元(以下简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现将黔南州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及参保职工缴费基数

(一)从2019年1月起,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基数下限为76547*60%/12=3827.35元/月,实际使用向上取整值为3828元,上限为76547*300%/12=19136.75元/月,实际使用向下取整值19136元/月。

(二)参保单位应于7月份后通过网报系统或到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各险种申报缴费和基数补差等业务,单位职工上半年因退休、离职、在职死亡等原因未补差的人员一并在最新缴费基数调整时进行基数补差。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个人)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60%、70%、80%、90%、100%、150%、200%、250%、300%9个缴费标准,从低到高分别为3828元/月、4466元/月、5104元/月、5742元/月、6379元/月、9569元/月、12758元/月、15948元/月、19136元/月。

(二)2021年3月1日起,人社部门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不再核定缴费信息,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征收采取“自主申报、税务征收”模式优化。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21年7月后可于每月5日—25日期间通过“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纳”、支付宝缴费渠道进行缴费,也可到百子桥税务局办税厅自助机、都匀市税务局税务征收窗口进行缴纳。2021年6月前已经按照公布的上半年缴费基数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上半年缴费基数不再进行调整。

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工程建设项目按人工成本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6379元(2020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基数进行缴纳。

四、缴费比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费率相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3号)精神,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部分8%,个人部分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体工商户缴纳12%,从业人员个人缴纳8%。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缴费。

(二)2021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农民合同制职工可自愿选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后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城镇职工处理。

(三)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2020年5月1日以来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恢复为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1.1%、1.6%、2.2%、3%。

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