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外包人员工伤死亡赔偿由谁承担?

作者:来源:奉化日报时间:2020-12-24人气:3023

外包人员工伤死亡赔偿由谁承担

松岙镇调委会多元调处化纠纷


劳务公司派遣的工人在建筑公司干活时突然倒地死亡,这笔工伤死亡赔偿该由谁承担?

日前,松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工伤死亡纠纷,最终由劳务公司承担工伤死亡善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一次性丧葬费、赡养费等费用,建筑公司承担死者家属在处理过程中的招待费用。

7月27日,吴某(化名)在松岙镇某建筑公司从事外包工作时,突感不适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死因为心脏骤停。8月4日,死者家属就工伤死亡赔偿到该建筑公司讨要说法。因协商无果,该建筑公司报警,后由当地派出所流转至松岙镇调委会。

据了解,死者吴某为江苏省来浙务工人员,在该建筑公司从事构件铸造,但非公司员工,因此建筑公司与死者并不构成雇用关系。经调解员向死者家属多次解释、劝说,确定调解对象为死者家属、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三方。

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基本数额是开展调解的前提,但家属提出的数额与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的存在较大差距。“死者家属先前就赔偿事宜咨询了一名自称是律师的法律工作者,该法律工作者并未到现场,仅通过电话‘遥控指挥’,但无法说出确切的赔偿标准及依据。”调解员说,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调委会联系了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死者家属说明赔偿标准,并与死者老家所在司法所取得联系,请对方通过电话说明赔偿标准,提高可信度。经过多方努力,死者家属基本认定调解员计算的赔偿标准。

随后,调解员与劳务公司代表及负责人就赔偿事宜作了沟通。经多次协商,该劳务公司终于“松口”,从最初的“一口价”逐渐加码,给出了合理的赔偿数额。于是,调解员转头做起死者家属的工作,家属方同意该赔偿数额,但要求企业负责调解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为此,调解员再次联系建筑公司,告知作为死者工作场地所在单位,应当负起一定责任,承担这笔费用。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得以成功调解。

调解员表示,该起纠纷具有典型性。外地籍当事人对本地调解机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本案中,死者家属宁愿相信无证律师,也不愿相信调解员,因此在处理上,应先取得信任。此外,工伤死亡纠纷的调解时间不宜过长,死者家属在情绪上容易激动,应尽量督促双方和解。该起纠纷成功调解,也得益于合理利用正规律师的公信力,这为今后调解类似纠纷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