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病人员体检延至年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2 16:55:00 浏览量:
本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利用工伤保险基金对职业病人员进行健康体格检查。针对部分职业病人员在去年年度内未能进行健康体检,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定此次体检截止日期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据了解,去年,按照《关于对职业病人员进行健康体格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职业病人员进行健康体格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确保所有职业病人员享受到体检待遇,对去年年度内应进行体检的职业病人员,体检时间延长至2010年年底。尚未开展健康体检的单位和个人,可及时与市工伤康复中心联系,尽快做好体检安排。
据悉,职业病人员健康体格检查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去年已进行体检的职业病人员,应在2011年1月1日后进行再次体检;2010年进行体检的职业病人员,应在2012年1月1日后进行再次体检。凡不在规定年限内,自行进行体检的,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业病人员健康体检地点:和平区大理道60号,天津市职工医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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