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老黄在逸仙湖公园做足七天清洁工作,染上恙虫病后,因久未诊断清楚而一度病危,但最终治愈出院。老黄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染病为由希望获得工伤赔偿,但东区人社劳动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并没有证人证明老黄是在工作的时候被恙虫所咬,所以暂时难以认定工伤。
2012年8月13日,吵扰近一个月的恙虫叮咬逸仙湖公园清洁工事件终于在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被咬清洁工黄其仕获得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的工伤赔付9136元。
同时,逸仙湖公园在工伤认定后也同意将黄其仕因虫咬伤住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发还本人。逸仙湖公园已经承诺会在下一次发工资的时候将6月份到7月份黄其仕受伤期间未能上班的正常工资补发给黄其仕。
部门:首次遇到被虫咬后申报工伤
这是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遇到的首例被恙虫咬伤以后申报工伤的案例。因此,在2012年6月27日当黄其仕家人首次到东区分局申报工伤时,工作人员对此类个案的处理有点摸不着北。
据东区分局一名左姓负责人向黄其仕家人解释,虽然6月27日黄其仕的公司和家人确实到过分局咨询,但是并没有明确提交一份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当时并不是要推搪或者拒绝受理,只是把在认定工伤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需要人证等的要求具体化地向家属阐述了一遍。阐述以后,最终导致家属在当时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是一场误会。
他重申,无论是家属和用工方,无论有没有证人,只要他们提出书面申请,人社部门都是必须要受理的,至于能否提供证据,最终缺少了这些证据是否会影响最终的认定结果,则与受理环节无关。
但是他承认,这是第一个被虫咬伤认定工伤的先例,以前从来没有认定过,因此当接到申请时,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也多了一些。
赔付:工伤保险基金赔付9136元
据黄其仕的儿子透露,他们一行人上周四早上到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分局进行笔录,相隔仅24小时就被通知工伤认定调查已经完成,工伤认定结果确认黄其仕被恙虫咬伤确实是在公园内发生,属于工伤。与此同时,工伤赔付部分的医药费也在同日完成交收。
据悉,黄其仕被恙虫咬伤以后住院20天,所花费的医药费大约为33000多元,由于第一次工伤申请不成功,因此他们当时选择了医保报销。33000多元的医药费,出院的时候医保就已经直接报销了2万多元,自费医疗项目为9136元。
在上周五,自费医疗项目的9136元也全部经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给黄其仕的家人。
除了获得了全额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外,工伤认定更使得黄其仕获得了受伤期间20多天的误工补偿。
黄其仕的儿子确认,逸仙湖公园已经承诺会在下一次发工资的时候将6月份到7月份黄其仕受伤期间未能上班的正常工资补发给黄其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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