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程序 > 工伤认定 > 正文
酒店员工为救同事被刺身亡算工伤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9-07 10:29:00 浏览量:

  老田是沈阳某酒店更夫,工作格外积极。一天晚上,一顾客与服务员李某发生口角,5名顾客连追带打,把李某逼到一楼大厅的一角。听到喊声,老田拦截住那几位撒野的顾客。劝说的话没等他说出口,就被刺伤腹部。在医院抢救了24天,老田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刺死老田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5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田家人民币51万元,但是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老田抢救期间,酒店出了4万余元医药费。后经家属多次恳求,派出所也帮着协调,才又陆续拿了8000元。去世前,老田的医药费共23万元。

 为了讨个说法,老田的女儿为父亲申请因工伤亡认定。她认为,父亲是在当班的时间被伤害致死的,理所应当是工亡。酒店却认为,老田的职责是做好酒店巡视和物品保管,其他的事儿与老田无关。另外,老田之所以管闲事,是因为他与那个服务员私交甚好,纯属哥们义气,不该认定为工亡。

劳动争议仲裁认定老田为工亡。酒店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老田作为酒店的更夫,从晚间接班开始即为其工作时间,做好饭店巡视是其工作职责之一。事发当晚正值老田当班,其出面拦截追打饭店服务员的顾客,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终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支持了老田家属的主张,认定老田为工亡。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rending/2011-9/2783.html
上一篇:职工接班前外出用餐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下一篇:员工与领导聚餐后遇车祸死亡不算工伤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