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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5-11-20 18:50:29      会员:周伍   提问时间:2015-11-20 18:50:29
咨询内容:您好!今年五月我在单位受工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正和公司谈赔偿问题,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再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然后只赔偿我五万多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我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还受法律保护?将来我离职的时候是否能要求公司赔偿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谢谢解答!
管理员的回答:呵呵,单位动机不纯呀。解除劳动关系,除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有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般10万以上。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再离职,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主张会存在时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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